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處置程序
01、判斷火警
1.查看主機顯示的火警部位。
2.按下報警主機消音鍵。
3.通知人員現場確認是否發生火災。
4.如確認誤報,消除誤報因素后復位主機并記錄。
5.確認為真實火警,確認主機處于自動狀態。
02、調集力量
6.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。
7.向消防安全管理人(或責任人)報告,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。
8.調度微型消防站人員趕赴現場處置初期火災。
03、疏散引導
9.啟動應急廣播通知引導人員疏散。
04、啟動設施
(設施未自動啟動時手動啟動)
10.啟動集中電源集中控制的應急照明、疏散指示系統。
11.啟動發生火災及相關區域的防排煙系統。
12.啟動防火卷簾和常開式防火門。
13.迫降電梯至首層,消防電梯待命。
14.啟動消防水泵(含消火栓泵、噴淋泵、水炮泵)。
15.與到場撲救消防指揮員保持溝通。
05、復位系統
16.確認火災處置完畢。
17.復位主機。
18.通知工程技術人員現場復位報警聯動設備。
19.屏蔽故障點。
20.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,并通知維保單位對消防設施進行檢修、維護和測試。
21.填寫火警記錄。